今年以來,黑龍江省通過改善地表水、消除黑臭水、保障飲用水等“五水”共治,全面提升水環境質量。不過,仍有企業頂風作案。近期,哈爾濱市呼蘭區一家造紙廠因偷排污水,被罰63.07萬元。
哈爾濱銘源紙業有限公司位于呼蘭區長嶺鎮。不久前,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檢查時發現,該企業在造紙生產過程中使用造紙污水快速沉淀塔處理造紙廢水,將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紙漿泥混合著污水,使用水泵排放至廠區院內的兩處長約40米、寬約10米、深約5米且未經防滲處理的土坑內。
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按照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,利用滲井、滲坑、裂隙、溶洞,私設暗管,篡改、偽造監測數據,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、停產整治,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,責令停業、關閉。
發現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后,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向其下達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》,要求該企業改正環境違法行為。同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,對該企業處以63.07萬元的罰款。
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將對該企業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?!叭缙髽I拒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,將依據《環境行政處罰辦法》規定,視為該企業發生新的環境違法行為,我們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其行政處罰?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