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DS指導委員會在**的Newsletter中明確,IMDS系統將在2021年5月19日發布的新版本13.0中添加SCIP通報功能,并發布了與SCIP通報有關的填報建議和規則。
IMDS系統關于SCIP通報的填報建議
建議以功能性描述來命名部件/半成品/產品名稱,同時避免在名稱中使用敏感信息,例如客戶名稱、供應商名稱、車輛型號名稱、公司機密、安全/防御條款等;
零件/項目編號必須填寫,不能為空;
已完成IMDS申報的產品,要以新版本的形式添加SCIP屬性進行提交,而非創建新的MDS;
IMDS新版本將為產品的某些SCIP參數設置默認值,在編輯填報新部件的MDS時將自動填充這些默認值,已發布的部件MDS中這些參數仍然保持空值狀態,需要用戶手動選擇默認值完善。
*需要注意的是,這些默認值不一定都是正確的,用戶申報產品時,必須對其進行檢查。
IMDS系統物質標記與SCIP通報的差距
目前,歐盟已發布了211項SVHC物質清單,其中包含了多項類物質。針對這些類物質ECHA進行了擴充和完善,形成的SCIP通報參考物質清單共計394項。IMDS系統基本物質清單除以上394項物質外,還將更多的一些符合REACH第59.10條要求的物質也標記為SVHC。
IMDS指導委員會明確不會就這些差異物質進行額外標記,但是IMDS系統會確保SCIP通報參考物質清單中的394項物質被通報給SCIP數據庫。